
科資函字〔2012〕26號
北京、天津和山西地區各有關資產評估中介機構:
根據《關于授權中國科學院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辦理國有資產評估備案和產業化信息統計的通知》(科發院地字〔2005〕218號)的規定,為加強我院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規范全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現面向北京、天津和山西地區公開招選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中介機構,凡納入認定范圍的評估機構可以為中國科學院各研究院所、各級投資公司提供相關服務,現就有關招選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評估中介機構的數量
在2006和2009年兩次認定工作中,中國科學院在北京分別認定了7家和11家入圍的評估中介機構。為配合我院針對
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進行的工作,此次擬在北京、天津和山西地區差額認定15家評估機構,其中北京市認定13家,天津市認定1家,山西地區認定1家。經認定的評估中介機構在各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可自動納入認定范圍。
二、招選時間、流程
(一)招選公告發布時間
招選公告發布時間:2012年3月20日
(二)報名截止時間及參評資料初審
參加評選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請于2012年4月11日前按要求提交參評材料。參選單位應對所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初審中如發現所報資料存在弄虛作假現象,將立即取消其參評資格。初審合格機構可進入綜合評審程序。
(三)綜合評審及時間
由國科控股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對參評單位進行綜合評審,即由評審委員會按照一定的參考標準(規模、經驗、業績、評估報告等報送材料質量、歷史合作情況等),對中介機構進行量化打分并差額確定入選機構。
評審時間:2012年4月下旬。
(四)招選結果公布時間
對于綜合評審入選的中介機構,將在中國科學院和國科控股網站進行公布。
國科控股以《關于同意對中國科學院院屬單位及其各級投資企業開展資產評估的函》,確認資產評估中介機構認定資格,認定有效期為三年。
公布時間:2012年5月上旬
三、入選機構提供服務范圍
1.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專項評估;
2.企業上市輔導;
3.法律訴訟專項評估;
4.企業改制、增減資、合并、重組、分立、清算;
5.資產轉讓、置換、拍賣;
6.企業產權轉讓專項評估;
7.審核資產評估備案材料;
8.土地、房地產評估、咨詢;
9.項目投資策劃和可行性研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需要中介機構參與的工作。
四、參評機構應當具備的條件及報名提交的資料
(一)具備的條件:
1.依據中國法律注冊成立的資產評估公司,本市屬地進行了工商注冊登記(多地有分支機構者優先考慮)、納稅登記,有固定辦公場所;
2.具有國家財政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質(包括土地或房產評估資質)及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并且年檢合格;
3.在執業和年檢過程中,近三年沒有不良記錄;
4.具有與委托項目相關的執業經歷,有豐富的無形資產評估經驗,且業績優良;
5.資產評估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執業質量控制制度、評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檔案管理制度;
6.承諾提供有償審核資產評估備案材料服務,能夠對報告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核,及時發現報告存在問題,并按要求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7.熟悉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資產評估準則和行業規定接受委托并開展工作,嚴格遵照《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的格式要求出具完整的資產評估報告書(含評估明細和評估說明,評估說明和評估明細獨立成冊裝訂);
8.能夠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和對象,用多種評估方法評估(以持續經營為前提,采用兩種以上方法進行企業價值評估),并對結果進行比較和調整,得出合理的資產重估價值;
9.能夠根據評估報告審核意見認真修改完善報告,并按要求提供申請資產評估備案所需的材料。
(二)報名提交的資料:
1.報名登記表1份(見附件);
2.法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各1份;
3.有關從業資質證明文件原件影印版加蓋公章1份;
4.固定辦公場所的證明文件(房產證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
5.以往做過的兩個資產評估項目報告(含評估報告、評估明細和評估說明,其中應包括1份無形資產評估報告)。以往為中國科學院各單位及其各級投資企業做過評估項目并在國科控股備案的,只需出具注明委托方全稱、評估基準日、資產評估報告題目(含評估對象)、備案編號的說明;
6.機構介紹(含分支機構)、執業人員介紹、業務介紹(含無形資產評估)、負責人介紹和內部管理制度介紹等PPT文件。
1~4項提交的材料要求用A4紙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單位公章,并將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
(三)報送材料要求:
參評機構須按要求遞交3套參評文件,每套應單獨裝訂成冊、編制目錄、標明頁碼,并加蓋騎縫章。
(四)報送材料聯系人
聯系人:白冰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9號銀谷大廈702郵政編碼:100190
電話:010—62800118-8108,傳真:010—62800120
電郵:baibing@rose.cashq.ac.cn
五、認定資格后的管理
1.機構變更
進入認定范圍的評估中介機構如發生如下情形,應自發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國科控股資產監管部備案,否則將視自動放棄取消其認定資格:
(1)企業分立、合并或名稱、住所變更;
(2)法定代表人、會員代表變更;
(3)評估資質發生變化的;
(4)其它要求報告的事項。
2.違規處理
入圍的資產評估機構有以下行為的,將限制其業務開展或取消認定資格:
(1)違法執業給委托人和其他相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
(2)出具的評估報告存在重大錯誤的;
(3)未按審核意見認真完善評估報告的;
(4)未按要求認真審核評估報告的;
(5)其他違反資產評估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附件:報名登記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