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資發監字〔2010〕82號
院屬各事業單位:
根據《中國科學院關于加快院、所投資企業社會化改革的決定》(科發產字〔2004〕235號)、《中國科學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研究所投資企業社會化改革工作的意見》(科發辦字〔2006〕57號)和《關于研究所投資企業社會化改革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計字〔2009〕94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做好全院院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研究所)企業社會化改革和不良企業清理的驗收和總結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和標準
(一)關于企業社會化改革
從2004至2010年底,凡有投資企業的研究所,都在驗收范圍內;驗收標準是指在此期間,各研究所在投資企業的股權比例降低到35%及以下的完成情況(含全部轉讓及注銷)。
(二)關于不良企業清理
根據《關于加快清理不良企業有關事項的通知》(計字〔2010〕12號),凡在2010年初向院報送有不良企業的研究所,都在驗收范圍內;驗收標準是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不良企業清理的完成情況。
二、驗收內容和方式
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研究所通過院ARP系統填報的有關內容,另一部分是書面總結報告。
(一)通過院ARP系統填報的內容
在院ARP系統“院地合作”模塊中,建立了“國科控股”欄目,在該欄目中,設置了“企業社會化改革”和“不良企業清理”兩個子欄目。其中,“企業社會化改革”包括兩張表,分別是“完成情況明細”和“2004-2010年完成社會化改革的企業”;“不良企業清理”包括兩張表,分別是“完成情況明細”和“是否存在應報而未報的不良企業”。研究所應按照各欄目中的填表說明,準確完整填寫有關內容。
(二)書面總結報告的內容
書面總結報告應與通過院ARP系統填報的情況相一致,并加蓋研究所公章。主要內容包括:
1.關于企業社會化改革
(1)簡要介紹2004年至2010年底,研究所企業社會化改革完成的情況及實施過程;對于尚未完成社會化改革的企業,說明未完成的原因、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完成計劃等;對特殊類型企業作出單獨說明。
(2)社會化改革體會及典型案例總結。對研究所幾年來實施社會化改革的體會和經驗進行總結,可根據情況選取1~2個典型案例,就企業基本情況(業務、主要財務指標、人員情況等)、社會化改革過程及結果、相關經驗體會等進行總結。
(3)其他。
2.關于不良企業清理
(1)已完成清理的不良企業,簡要介紹清理過程和損益情況等,提供相關股權變更(或注銷)的工商證明材料復印件。對于清理不良企業在3家以上的,可選取1個典型案例進行總結,主要介紹不良企業形成的原因、清理的措施和經驗教訓等。
(2)對未完成清理的不良企業,說明原因、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清理計劃等。
(3)其他。
三、驗收時間和安排
1.2010年12月31日前,各研究所應完成通過院ARP系統填報的企業社會化改革和不良企業清理的相關內容,2011年1月院工作會議期間將通報有關情況。
2.2011年2月28日前,各研究所完成書面總結報告,報送國科控股。
四、工作要求
1.各研究所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認真總結,如實填報,及時完成填報院ARP系統和報送書面總結報告。
2.書面總結報告發電子郵件,并將紙件寄送國科控股。聯系人:白冰,聯系電話:010-62800116-8108,電子郵件:guoke02@sina.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9號銀谷大廈702,郵編:100190。
二O一O年十二月一日